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4年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资助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机械工程学院 发布人:郑喆 时间:2024-11-07 浏览:


为加速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鼓励学生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项目资助工作方案》,现开展2024年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资助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及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项目评审实行申报制,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各类别申请人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和派出阶段均为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参加基于校际、院系间合作(以协议为准)的三个月以上学习项目,并已获得外方高校录取资格;

3. 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在校及派出期间圆满完成学习任务,所有已修课程合格(不含辅修课),综合表现和学习成绩优秀。

本项目不受理以下情形的学生申请

1. 曾获得国家或学校公派留学资格,但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学校批准,擅自放弃的;

2. 获得其他渠道全额资助的;

3. 修读同一学位期间,曾获得学校赴国(境)外长期学习交流项目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

派出时间以录取通知、在学证明、结业证明等体现派出起止时间的接收单位出具的文件为准

1.对于出国(境)学习三个月以上、六个月(含)以内的学生:

亚洲地区:15000 /

亚洲以外地区:18000 /

2.对于出国(境)学习六个月以上的学生:

亚洲地区:30000 /

亚洲以外地区:36000 /


三、申请类别及报名材料

1202461-20241031期间收到外方学校录取通知、已派出或即将派出、拟参加初评的学生

学院将从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业水平、在外学习计划、外语语言水平等方面重点考察,对通过评审者,在其派出时可发放资助金额的70%。学生按计划参加项目并完成返校复学相关手续后,可提出申请参加学院当组织的复审工作,学院将从思想政治表现、在外学习及综合表现、回校学以致用情况等方面重点考察,对通过复审者,可发放资助金额的30%

申请材料:

1.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资助项目初评报名表(附件1);

2.外语能力成绩证明扫描件;

3.在校历年成绩单扫描件(通过校内自助打印机打印后扫描);

4.专业排名证明扫描件(本科生参照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算法,研究生如专业无排名可不提交);

5.录取通知书等体现录取结果、派出起止时间等信息的接收单位出具的文件;

6.签证和出入境记录页扫描件(已派出学生提供);

7.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已派出学生提供,通过移民局小程序下载电子文件);

8.其他支持材料(如办事大厅-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界面的截图,截图中体现国际处审批意见,或后台导出文件等)。


2)已通过长期学习资助项目评审、于202461-20241031日期间结束全部学习项目任务、完成返校复学相关手续、拟参加复审的学生

学院将从思想政治表现、在外学习及综合表现、回校学以致用情况等方面重点考察,对通过复审者,可发放资助金额的30%

所需申请材料:

1.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资助项目复审报名表(附件2);

2.派出期间成绩单扫描件;

3.签证和出入境记录页扫描件;

4.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通过移民局小程序下载电子文件,覆盖派出起止时间);

5.项目总结报告(图文并茂,内容可参考国际处官网访学纪闻栏目,本材料将作为派出成果审查和项目宣传用);

6.其他支持材料(如)。


四、报名及评审流程

1.学生向学院外事秘书提交以下文件,文件均命名为姓名-地区-申请学校(例如:张三-日本-东京大学)。

全部报名材料按顺序合并的一个文件(PDF格式)

学生长期资助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

项目总结报告(仅复审学生,提交word和图片压缩文件包)

以上材料请于2024112117:00发送至zhengzhe@dlut.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2024年学生长期资助项目(第二批)”。

逾期报送将不再受理、材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


2. 学院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提出申诉。资助发放形式和时间视学校财务安排而定。


五、违规处理

如学生出现下列情况,学将视情况扣减其资助额度、取消资助或追回已发放资助。

1.学生在国(境)外交流期间有违法违纪、违反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未能完成项目任务、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

2.学生擅自变更项目时长提前返校,逾期不归、迟归,转至其他地区或国家,或未按规定的时间执行规定的学习任务(受不可抗力影响,不得不进行合理调整的,不受本条约束);

3.未能按时按规完成申请、派出、回国各阶段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学院外事秘书郑喆

电话:0411-84707857

邮箱:zhengzhe@dlut.edu.cn

办公地点:知方楼3171办公室



版权所有  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分享到:    

E-Mail:me@dlut.edu.cn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邮编: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