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机械工程学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要求,为了使学院的宣传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面健康发展,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管理,并充分、高效的利用好各楼宇新设置的液晶显示屏,更好地为学院的工作服务,特制定此规定。
一、学院楼宇液晶显示屏概况
1、数量及位置分布
现有LED液晶显示屏共6台,分布在机械学院1号楼、2号楼、西楼、现代所、模具所、工训中心的入口处。
2、开机时间
每日早8:00-晚10:00
3、展示形式
信息采用联动式发布,即6台显示屏同时更新,显示统一内容,可显示图片及视频两种格式。
二、信息发布素材要求
1、新闻类
照片:活动照片2-6张
文字: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内容、意义等活动新闻文字300字以内。
时间节点:要求提供素材时间为活动结束后2天以内,发布周期为提供素材第2天开始的一星期内。
2、学术报告、讲座类
照片:主讲人照片1张
文字:活动时间、地点、主讲内容、报告或讲座内容的300字以内概述。
时间节点:要求提供素材时间为活动前3天,发布周期为讲座前2天至活动结束当天。
3、新入职教师展示类
照片:新入职教师照片1张
文字:教师学习及工作经历、从事科研方向及综合情况简介300字以内概述。
时间节点:发布周期为提交当日的5天内。
4、通知、公示类:
照片:公示文件上传扫描形式照片,通知类无需上传照片。
文字:以文字或者表格形式,文字介绍限300字以内
三、信息审核流程
依据【机械工程学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院内采写的新闻稿件必须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再发布。凡涉及我院的重大新闻,必须经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如有信息发布需求,请至学院网站文件下载板块,下载【液晶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填写后按照信息内容业务分类,由具体业务的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字,签字后交至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上交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即可发布。
四、素材上传方式
将上传的照片、文档素材、审批表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Email: Dutjxad@163.com,邮件标题以发布标题命名,同时分管领导签字后纸质版信息发布审批表交至学院207办公室,联系人:张晓峰,电话:84708410。
五、其他说明
1、如遇到学院重大事件需要占用显示屏(如学科评估、专业认证等),则会实时下撤正在发布的内容。
2、请注意各类素材信息提交的时间节点,超过提交时间的不再接收。
3、如发现显示内容问题,请及时与学院进行反馈调整。
4、此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机械工程学院。
【附件:液晶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