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机械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刘巍、亓昌
副组长:马广义、边悦玲
成员:何祝斌、刘永刚、孙吉宁、董志刚、孙清超、金 晗、韩 愈、王保懿、高 烨
(具体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组织、考核等工作)
2.机械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小组
组长:冷鸿涛
成员:杜立群、张 军、杨 洋
(具体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监督工作)
二、推荐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坚持突出重点,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从国家需要出发,坚持“四个面向”,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
三、推荐条件
(一)申请推免,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符合下列之一者可申请推荐: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完成前三学年(四年制)或前四学年(五年制)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40%。
2.创新实验班、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各类创新活动、体育竞赛成绩特别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50%:
(1)参加全国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团体前两名队员(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参加多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奖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前两名队员(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2)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1发明人)。
(3)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SSCI/A&HC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4)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获奖的项目成员。
(5)参加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获集体项目前8名、个人项目前6名,辽宁省大学生体育比赛集体项目、个人项目第1名。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成绩排名限制,可申请破格推荐。
(1)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在校内外有见义勇为等重大优秀道德行为表现、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积极影响者。
(2)在重大学术活动中表现优秀、有特殊学术专长且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并经3名以上(含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者。
符合破格推荐的申请者需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可列入推荐名单,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四、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的推荐名额按学校下达,机械工程学院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考虑学院现有各专业人数;
2.考虑服务国家重大需求;
3.考虑校优良学风标兵班建设成效;
4.考虑定向推免名额所需专业。
五、推荐程序
学院推免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推免程序执行:
1.根据审核通过的推免办法和排名方案,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列出排序并公示。
2.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各个专业推免生名额,并予以公示。
3.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序靠前者,优先选择不同类别推荐名额。(申请国防科工补偿名额者需满足定向方相关要求)
4.学院组织审查申请者的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排序报教务处。
5.破格推荐、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类学生实行全校集中报名,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提出拟推荐名单。
6.所有拟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六、监督与管理
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要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学院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以及相关的操作办法,并公布。
2.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成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报推免资格时也要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3.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电话:18141149006;邮箱:jinhan_dut@163.com
4.机械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小组对学院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电话:84709254;邮箱:jxdw@dlut.edu.cn
七、其他事项
对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申请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谣诽谤者;
2.受过学校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3.违反校规、校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4.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八、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