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对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排序方法作如下规定: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X)×95%+素质成绩(S)×5%
1.学习成绩计算依据:
(1)学习成绩指学生所修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的一考成绩的加权平均。通过和不通过两级分制成绩不计算在内。
(2)一考成绩按卷面原始成绩计算,因任何原因乘系数的成绩均须换算回卷面原始成绩。
(3)由其他专业转入当前专业的学生,以及休学的学生,只计算与当前就读专业课程名和学分均相同的课程。
(4)截至2024年9月16日24:00点,未完成考核的必修课程成绩不参与学习成绩计算。
【参加推免的学生原则上须修满培养计划课程体系规定的前三年(五年制的前四年)必修课程,同时,要求学生一考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不能超过2门】
2.素质成绩计算依据:
素质成绩指学生取得的行为积分。
素质成绩(S)=100×n/N;
其中:n为学生在前三年(五年制的前四年)已经获得的除学习优秀类奖学金以外的其他五类单项奖学金的数量之和;N为前三、四年(五年制)学校所设置的除学习优秀类奖学金以外的其他五类单项奖学金的总和。目前,四年制学生N为15,五年制学生N为20。
本方法由机械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