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演绎自强,彰显自信,追求自立,践行互助
第二条 工作原则
自强社是面向机械工程学院在校生,主要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体,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工作,以激发学生自立自强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的学生社团。自强社一方面通过在社团内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神激励、情感关怀、锻炼能力、素质提升搭建平台,打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家园,另一方面,要面向校内外通过开展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弘扬自立自强精神,引导在校生爱校报国,树立感恩奉献意识。
第三条 基本任务
1、关注家庭经济条件对学业有影响的学生,鼓励其正视困难,打造追求自立自强学生的精神家园。
2.构建朋辈辅导体系,为在校生的成长提供朋辈指导与帮助。
3.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解决经济上的困难,逐步培养并提高自立能力。
4.通过实施励志成才计划推动社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推动学生的健康成长。
5.组织学生参加义工等社会公益活动,为回报社会提供平台、锻炼能力。
Ø 成 员
第四条 申请条件
正式注册的、渴望自立自强、承认本社章程的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均可自愿申请成为自强社成员。在正式成为社员前须认真填写《自强社成员申请表》,经批准备案后,即可认定其社员身份,享受社员权利,履行社员义务。
第五条 成员要求
1、具有吃苦耐劳、务实创新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本专业学习合格,有较多的课余精力投入到自强社的各项工作之中。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交能力,能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服务。
4、具有较强的纪律性,能切实贯彻社团的各项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强社交付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 权利
1、参加社团内各级组织骨干选拔的权利。
2、按照社团规定有选择性参加社团组织或承办的学生活动的权利。
3、按照学校及院系相关规定在奖学金评比中获得相应加分的权利。
4、对自强社社团发展以及现有情况作出自己的建议的权利。
5、有对社团骨干在工作中的表现提出建议指正的权利。
第七条 义务
1、有遵守校规校纪和自强社章程,执行自强社决议的义务。
2、有宣传“自立、自信、自强、互助”社团理念的义务。
3、按照规定完成活动,并对社团活动提出反馈意见、做出评价的义务。
Ø 组织结构
自强社由校总社与院系分社两级机构组成。在校设立自强总社,由学生处助学办公室专职教师单位指导教师,在各个学部、学院(系)设立院系自强分社,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指派专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各院系分社受总社的领导。
机械工程学院分社针对总社职能部门同时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建立机构,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文体部,并且有专门负责人对应总社其他部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情况设立其他部门。
★ 组织部
社团骨干的培养与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社团骨干选拔制度。通过开展骨干培训,以讲座、团体辅导等活动形式提高骨干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抗挫折能力等,建立社团骨干档案,并对骨干进行考评与奖惩。
★ 宣传部
1、负责日常宣传工作,如信息、海报、宣传画、宣传板的制作和张贴。
2、弘扬本社宗旨:定期汇总整理自强自立先进集体个人事迹,以各种方式宣传并发扬其自强不息的精神。
3、 负责在新闻网以信息预告、新闻投稿等方式对总社活动进行宣传和总结。
4、 组织新闻摄影等技术培训,对活动的新闻稿、摄影作品等进行评选。
★ 实践部
1、组织、协调社员到校外单位进行参观实践活动。
2、积极组织各种有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以锻炼经济困难同学的沟通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
3、社区服务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社区服务队的服务日程安排、预约以及社区活动反馈、协调、监督和管理考核。为社员提供走进社会,服务社会的机会。
4、为社员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引导社员树立社会奉献精神和责任担当意识。
★ 文体部
1、配合学校总社,开展学院“给我三分钟”才艺展示大赛、飞盘比赛等文体活动。
2、组织社员与社区开展文艺、体育类活动,培养学生自信心与团队精神。
机械工程学院自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