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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机械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 “自立自强之星”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人: 时间:2020-09-29 浏览: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挖掘宣传大学生身边的自强典范和感人事迹,现决定开展机械工程学院 2019-2020 学年“自立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

1.2019-2020 学年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自助的优秀品质,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2.爱国爱家,务实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友善,道德品质优秀,班级民主评议排序前40% ;

3.2019-2020 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 ,积极进取,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4.在学术研究、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材料要求

1.《机械工程学院 2019-2020 学年自立自强之星申报表》(附 1,一式一份)(学生成绩及排名以奖学金评审系统为准),需交纸质版及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撰写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自强奋斗经历,事迹须集中在2019-2020学年,行文简明扼要,全文字数 3000 字左右,文件命名为“部院简称-学号-姓名”,需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其中纸质版为电子版打印即可;

2.《机械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自立自强之星”申报汇总表》(附件二),按照具体情况如实填写,只需交电子版于邮箱中。

3.答辩PPT 。请各位同学按照三分钟答辩时间准备答辩PPT,其中需要包括自强奋斗经历以及所参与的公益活动等。

请各位同学于9月 30日 17:00 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送至机械馆303(金晗老师收),电子版材料及答辩 PPT 发至邮箱 2278829290@qq.com

评选说明

1.打擂时间暂定10月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2.评选成绩优异者可由学部院推荐参加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答辩;

3.参选人需承诺所写事迹以及参加活动真实有效,违者取消答辩资格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


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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