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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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先进复合材料高性能制造重点实验室以复合材料构件的成形、加工、测量及装配等制造过程的理论、技术及装备为主要研究方向,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基础科学与工程技术攻关。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先进复合材料高性能制造重点实验室的对外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汇聚复合材料制造领域高水平研究力量,充分发挥实验室科研平台作用,辽宁省先进复合材料高性能制造重点实验室根据《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发布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欢迎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的研究力量踊跃申报。

一、开放基金支持方向

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应紧密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具有前沿性、创新性。2024年度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主要支持以下方向:

1. 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加工新型高性能复合材料构件低损伤加工;功能型复合材料构件典型特征加工;强异质复合材料叠层结构一体化加工。

2. 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成型与连接复合材料复杂构件模压成型;热塑性复合材料高效热融连接;强异质复合材料叠层高性能连接。

3. 其他方向:符合辽宁省先进复合材料高性能制造重点实验室总体研究方向,经培育后有望申报国家级基础研究或科技专项项目的前沿创新性研究方向。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在开放基金支持的相关方向上,具有承担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或技术攻关经历;

2.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3. 优先资助大连理工大学校外的青年学者和技术人员,优先资助具备条件能够来本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的申请者;

4.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本重点实验室的开放基金项目,且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仅能获得1次同类项目的资助。

基金项目申请审批及管理

1. 2024年开放基金申请书受理截止至2024年4月10日。

2. 申请人可访问本网站下载《辽宁省先进复合材料高性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按照开放基金申请书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fu@dlut.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姓名+单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实验室将组织对申请基金进行评审,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将发给批复立项通知书。申请人应根据评审意见填报开放基金相关文件,由实验室复核后,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寄送至本实验室。

4. 2024年度开放基金每项资助额度为3万元,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项目经费采用实报实销资助的方式,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费、文献检索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费用。经费使用权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需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并按经费预算执行。

5. 项目执行一年后,需按要求向重点实验室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资助期限结束前一个月内,需按要求向重点实验室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执行期间,申请人须与本重点实验平台开展不少于2次的学术交流活动。项目执行期间任何变更,需提前2个月向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批准后方可执行。

6. 基金资助完成的相关成果,须标注“辽宁省先进复合材料高性能制造重点实验室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英文标注“Key Laboratory of High-Performance Manufacturing for Advanced Composite Materials, Liaoning Province,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项目编号)”。鼓励与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发表论文。

联系人:付饶,电子信箱:r.fu@dlu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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